(1)强化源头管理。组织县域内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召开警示约谈会,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证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督促零售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严禁给无证户发货,给零售经营户超量配送、超许可发货,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批发企业责任,依法重处。
(2)强化属地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会同辖区政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在县域内开展大评比,履职尽责较差、经营乱象突出的乡镇将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3)强化打非治违。协同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建成区内的香蜡纸烛店和以往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再次突击检查,凡在经营场所以外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坚决实行零容忍、严处罚。4月以来,共检查零售户193家,没收非法经营产品462件,立案处罚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