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建,男,汉族,197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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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403红峰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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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编报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国有的县级水利固定资产,监督和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按规定组织转报或审查、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负责辖区内中型、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河流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一)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