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微,男,汉族,1973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通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办公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江西路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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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规划、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增、改设街道办事处,撤乡设镇和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乡镇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纠纷调处工作。制定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大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考核、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依法接收社会捐助;组织、发动、指导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捐赠;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和管理,牵头负责孤弃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障工作。
八、推行婚俗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和档案管理,指导婚姻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九、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葬监督管理,兑现惠民殡葬,助推乡村移风易俗,指导全县殡葬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依法登记、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通江县行政区划图、殡葬用地规划、养老机构用地规划、托儿所用地规划。